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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9-15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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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中小学

 

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传达省厅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中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二、省下达给我市的2014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5名,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校内公示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推荐1人上报。推荐人选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单位整理好相关推荐材料,派专人于922日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成立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审核材料、上公开课、面试答辩等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报省参评。

附件: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25号)(附件从泰州教育网行政公文栏下载)

 

 

泰兴市教育局

2014911

 

 

 

 

 

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民意测验表

2014 9 

 

推荐人选姓名      

是否同意推荐

 

 

 

 

 

 

 

 

 

推荐人身份:

 

本校教师_______            学生代表_______ 

 

 

 

说明:

一、推荐人根据推荐人选平时表现和述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上表“是否同意推荐”下方的空格内,同意的打“”,不同意的打“×” ;

二、推荐人请在表格下方相应身份“______”上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