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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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江苏省中小学
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传达省厅文件精神,组织教师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和《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中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二、省下达给我市的2014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为5名,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校内公示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在符合条件人员中推荐1人上报。推荐人选按照省《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单位整理好相关推荐材料,派专人于9月22日将上述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成立正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委员会,依据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审核材料、上公开课、面试答辩等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报省参评。
附件: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4〕25号)(附件从泰州教育网行政公文栏下载)
泰兴市教育局
正高级教师推荐人选民意测验表
2014年 9月 日
推荐人选姓名 | 是否同意推荐 |
推荐人身份:
本校教师_______ 学生代表_______
说明:
一、推荐人根据推荐人选平时表现和述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上表“是否同意推荐”下方的空格内,同意的打“√”,不同意的打“×” ;
二、推荐人请在表格下方相应身份“______”上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