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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指标分项解读

添加时间:2014-05-07

四星级普通高中评估指标分项解读1

评估

指标

         

评估

标准

1.1 独立设置的高中;

1.2 规模一般在36个班以上,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

四星高中的学校必须在区域高中教育的总体规划中明确定位,合理布局。

1.1高中独立设置是我省高中办学的基本模式,四星高中必须独立设置。12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必须独立,师资队伍独立,教学管理独立,并拥有独立使用的运动场所、实验室和图书馆等主要教育资源,高中生在校人数须占学生总数的2/3以上。

独立设置的高中可以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参股举办其他形式的教育机构,但不得有校中校校边校(师资、经费、设施设备、教学资源共享),除中外联合举办的实验班外,没有校中班(超标准收费的实验班)。参股举办的独立高中不享受现有星级学校的待遇。如系同一法人代表、统一调配师资、共享教育资源的分校可合并参与评估。

1.2 生源充足、稳定,规模不少于36个班。学生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选科分班后的班级人数按年级计算班级平均人数,但单班人数不得突破60人。班额50人为计划招收的加正式转入的学生数,没有计划外招生,没有不在籍的学生。

四星级高中既要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又要讲求教育效益,轨制一般控制在16轨以内为宜,不要盲目扩张,稀释教育资源。

关键

信息

1.区县高中教育布局规划或其他相关文件

2.近三年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

3.学籍管理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