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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方案作出重大调整

添加时间:2010-06-10
        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出台。21日下午,江苏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胡金波向大家介绍2008高考方案实施进展情况,通报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经教育部批准,江苏省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三天。2008年江苏省共有50.8万人报名参加高考,比去年减少约1.8万人,这是江苏省高考生源进入高峰期以来首次出现回落。
  与往年相比,今年江苏省高校招生工作主要在录取批次、选测等级、政策性照顾分和高校招生自主权等方面作了一些调整,主要概括为“四个调整”:
        一是录取批次的调整。今年我省本科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与往年相同,专科录取批次有所调整,只设置一个批次,不再分专一和专二。另外,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可填报7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是本三批次选测等级的调整。从以往我省本三批次录取情况看,由于本三院校按民办机制收费,部分考生由于家庭经济原因有可能放弃填报本三志愿,同时考虑到全省今年考生报考人数减少等实际情况,省招生委员会决定将本三批次选测科目的最低等级要求调整为1B1C。
  三是政策性照顾分的调整。今年高考方案的总分由750分调整为440分,原有照顾分值已明显偏大。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对各类政策性照顾分的分值减半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项。照顾分可以和学业水平测试6A1合格加10分的奖励分进行累加。
  四是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调整。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线上、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由高校自主录取。同时,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本二批次的高校自主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