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泰兴市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0-27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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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泰兴市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校工会:
现将《泰兴市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凡本校在职职工符合市总工会大病医疗救助标准的,由本人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填写《泰兴市工会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学校工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教育工会初审,教育工会统一上报市总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728112 联系人:戴文华
泰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