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公告
公 告
根据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市局《关于做好推荐选拔学校后备干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推荐选拔后备干部人选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思想端正。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业务精通,业绩突出,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
4.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年龄一般在30岁左右;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工作满5年;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女性人选和非中共党员人选,年龄、资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选拔程序
1. 自今年起,每两年选拔一次学校后备干部,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学校推荐上报初步人选。各学校推荐的初步人选,按在职教职工总数确定,50人以下的学校推荐1人;50人以上的学校按在职人员总数的3%推荐。推荐人数超过2人的,必须有1名女性或非中共党员人士。具体方法是: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对象,本人可自荐,并向学校填报后备干部推荐表,我校自荐时间截至元月16日。组织推荐由学校党支部或校领导班子协商确定推荐人选。
(2)资格初审。对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人员,由学校党组织对照后备干部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述职人选。
(3)述职测评。资格初审合格的人选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述职,学校领导及教职工分别对述职人进行评价打分。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测评分数分别占总分的40%、60%。
(4)学校研究推荐人选。根据测评结果、平时工作表现以及推荐名额和结构要求等情况,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人选,并在后备干部推荐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3.笔试和面试。
对学校推荐的初步人选,由市教育局人事、纪检等部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法规、师德规范综合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段参加笔试人数的50%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分学段组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的70%确定各学段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
市教育局组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察方式为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与考察对象谈话等。考察小组根据实际考察情况,提出学校后备干部建议名单。
5.市委教育工委综合考虑测评、考试、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学校后备干部名单,并在当事人所在学校公示。
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