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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后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添加时间:2010-06-08

        为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增强后勤服务市场竞争力,打破校内后勤服务实体单一化模式,引入社会企业服务理念及管理机制,增加学校三产收入,经校务会研究并报主管局同意决定后勤服务项目对外整体招标。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
二、招标项目概况:整合学校现有的服务项目(日用百货、书店、眼镜店)为一家集体单位经营,经营地点统一在食堂一楼。具体经营位置请在规定时间内看样。
三、招标价位:年租金底价30万元。
四、报名时间:自2008年7月14日公告起,5个工作日为一个报名起止阶段。每个报名阶段若只产生一个报名单位,采取协议招租的方式;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单位,采取招标的方式。
五、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 7月18日17 时止。
六、招标资格: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取得校内后勤服务市场准入资格。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集体单位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服务项目专业经营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卫生检疫证书等必备认证材料;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一定企业经营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5、具有与经营相配套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及企业内部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具备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技能证书及从业证书;
6、具有在学校从事后勤服务经营所具备的经营理念,坚持学校后勤服务市场应以“公益性”为企业经营理念,不以追求企业最大利润为目的,以“三优一满意”为服务标准,主动贴近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一  线,为师生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
7、坚持企业经营以维护校园政治稳定为目标,具有风险意识,认真做好校园服务项目所涉及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制订科学、规范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杜绝突发事件的发生。
8、中标单位委托的经营人必须提前通知学校并得到学校的认可。
七、招标要求:
1、所有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承诺其经营项目只能为日用百货、学生用书、眼镜店。
2、营业时间:早市:第一、二节课课间;中市:中午放学到午休之前;晚市:晚饭时间。其他时间不得经营。
3、经营期限:一年(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15日)。
4、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先缴纳半年的年租金,同时缴纳五万元为抵押金,2009年1月1日前缴纳剩下的半年年租金。
八、报名时应携带独立法人单位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现金2万元。第一中标单位中标后报名费自动转为年租金;未中标的无息退还报名费。中标者如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费转为违约金一律不退还。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
报名地点: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总务处
咨询电话:0523-87669243  13952652085 邵主任

 

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