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生物 “两口诀三符合”法判断遗传系谱 符凯
“两口诀三符合”法判断遗传系谱
"Two formulas three compliances" method to determine the genetic pedigree
符凯FUKAI(江苏省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南路89号 225400)
摘要 传统的遗传系谱的解题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解题的需要。本文介绍了判断遗传系谱的新方法——“两口诀三符合”法。
关键词 遗传系谱 判断 两口诀三符合法
中图分类号 G633.91 文献识别码 A
近几年,遗传系谱题的考查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一些传统的解题方法已经不能适应,笔者在遗传系谱的传统解法的基础上小结出用“两口诀三符合”法(图1)判断遗传系谱,不但可以快速、准确地判断出遗传病的类型,而且适用范围更广。
1 方法解读
图1 “两口诀三符合”法的思路
1.1 “两口诀”解读 遗传病的类型主要有常显、常隐、伴X显性、伴X隐性、伴Y和细胞质遗传等六种类型,其中伴Y和细胞质遗传的特征非常明显,很容易确定或排除,因此一般的遗传系谱主要考虑常显、常隐、伴X显性、伴X隐性这四种类型。口诀1用来判断遗传病的显隐性。“无中生有为隐性”即如果正常的双亲,后代中出现有病的个体,则此遗传病为隐性遗传;“有中生无为显性”即如果双亲都有某种遗传病,后代中出现了正常的个体,则此遗传病为显性遗传。口诀2是在确定了显隐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来判断患病基因位于何种染色体上。“隐性女患为中心,父子有正非伴性”,意思是遗传病确定为隐性的话,就在系谱中找到一位女患者,看她的父亲或者儿子,如果有一位是正常的,那么这种遗传病就不是伴性遗传,可以确定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显性男患为中心,母女有正非伴性”,意思是遗传病确定为显性的话,就在系谱中找到一位男患者,看他的母亲或者女儿,如果有一位是正常的,那么这种遗传病就不是伴性遗传,可以确定为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由分析可知,用“两口诀”来确定遗传病的方式是有条件的,如果题目中未出现相应的条件,则需要进一步分析。
1.2 “三符合”解读 “一符合”主要看是否符合口诀1,即系谱中有没有出现“无中生有”或“有中生无”的现象,如果没有,则假设此种遗传病是显性或隐性,然后看是否“二符合”;如果有,则确定为显性或隐性后同样看是否“二符合”。“二符合”主要看是否符合口诀2,如果符合,则可确定此种遗传病的遗传方式;如果不符合,则假设致病基因位于常染色体或性染色体上,看是否“三符合”。“三符合”是看假设是否符合题意,如果某种假设符合题意则假设正确,可确定遗传方式;如果某种假设不符合题意则排除此种假设的遗传方式,重新进行假设。
2 例题解析
例1 如图为某单基因遗传病(显、隐性基因分别为B、b)的系谱图,其中Ⅱ5不携带该遗传病的致病基因,请判断该病的遗传方式( )
A.一定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
B.一定是X染色体隐性遗传
C.常染色体或X染色体隐性遗传
D.常染色体或X染色体显性遗传
解析 先看是否符合口诀1,从系谱中找不到满足口诀1的条件,则首先假设此遗传病为显性,看是否符合口诀2,从系谱中也找不到符合口诀2的条件,继续假设为伴X染色体遗传,Ⅱ5的基因型为XbY,与题意符合,假设成立,此遗传病的遗传方式可能是伴X染色体显性遗传。同理,当假设为常染色体遗传时,与题意也符合,则遗传方式也可能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重新假设此遗传病为隐性,看是否符合口诀2,在系谱中有女患者的父亲表现型正常的现象,据此判断此遗传病的遗传方式是常染色体隐性,则Ⅱ5的基因型为Bb,这与题意不符合,此遗传病为隐性的假设不成立。综合分析可以看出,此遗传病的类型为常染色体或X染色体显性遗传。
例2 (江苏2014年学业水平测试题改编)下图为某单基因遗传病(显、隐性基因分别为A、a)的系谱图,请据图回答:
(1)该遗传病的遗传方式为 染色体上 性遗传。
(2)若Ⅱ一l携带该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则Ⅲ一2的基因型为 。
解析 (1)首先看是否符合口诀1,从系谱中可以发现Ⅱ代的1和2表现型正常,后代中有患病个体,根据口诀1可以判定此遗传病是隐性遗传。再看是否符合口诀2,系谱中找不到口诀2描述的条件,即不符合口诀2,只能进行假设。无论假设为常染色体还是伴X遗传,都与题意符合,因此可判断此遗传病为常染色体隐性或伴X隐性。(2)由于题目中附加了一个条件“Ⅱ一l携带该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则当假设此病为伴X遗传时,Ⅱ一l个体的基因型为XAY,这与题意不符合,重新假设此病为常染色体遗传,Ⅱ一l个体的基因型为Aa,与题意符合,则确定此病遗传方式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Ⅲ一2的基因型为AA或Aa。
符凯:
电话:13852888919;电子邮箱:fukaifuyue8888@126m;40、高级教师、高中教师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高中生物探究性学习中融合批判性思维的研究》,课题编号:B—b/2013/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