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尺度与温度
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 高一(4)班 孟鑫
所谓 :“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维,上安下顺。”人民与法律相互依存,方能国泰民安。
近日,展现当代基层法院办案场景的法治剧《底线》,通过一个个紧扣时代的具体案例吸引了很多观众的注意力。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由真实事件改编的辱母杀人案。剧中母亲被高利贷催收人员当面侮辱,眼看母亲被欺负,身为儿子的雷星宇难以忍受,用一把管制刀捅向在场四人,造成一死二重伤一轻伤的悲剧。
这个剧情改编自山东聊城的真实案件。事件起因与剧中类似,于欢的母亲因欠贷无力偿还,被债主多次催债,其间遭受言语攻击、殴打,头被按进马桶等一系列侵害,甚至被强制看催债领头人脱下裤子,这使得亲眼目睹一切的儿子于欢几乎崩溃,引发了捅刺行为。
一审判决结果,故意伤害罪成立,于欢被判处无期徒刑。结果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关注,质疑不断。后经过仔细调查和多方研究,认为于欢的行为确实具有防卫性质,但是结果超出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认定为防卫过当。二审宣判,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五年。
一审的无期徒刑体现了法律的尺度,是法律对于犯错者平等而冷漠的处罚;二审时的有期徒刑则是法律的温度,是法律出于事实将人伦放入审理的考察中,从而使法律不再是冰冷的词条,亦给所有人公正的惩处。
正如托·富勒所说“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事实上,法律的尺度与温度不仅体现在这些引起广泛关注的大案中,在我们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也并不缺少尺度与温度相结合的例子。
尤记得为创办文明城市而要求所有骑乘电动车人员带头盔的前几天,我与母亲因为还不习惯,忘记戴头盔了。然而偏又在不远处看到了正在查头盔的交警,这使我心里不由得发凉,与母亲小声商议着“怎么办啊,被逮到了好像不仅要罚款还要记入档案呢。快掉头!快掉头!”母亲听着微微点头应和着,不觉放慢了速度。正准备往回拐却听见一声洪亮而严肃的指令“那辆红色电瓶车,过来!”声音简短而有力,似带着些不可侵犯的神圣。我心里咯噔一下似被一盆凉水从头浇至脚跟,只呆呆地看着母亲将车一点一点驶近那板着张脸的警察,心中的惊慌与错乱交织成繁密的细丝,裹挟在胸口,直叫人喘不上气。“车牌号登记一下!”“叫什么?”“哪个学校的?”一连串的问号问得我头皮发麻,我竟愣在原地,支支吾吾,满脑子都是要是被计入档案后考不上大学怎么办,没有公司要怎么办……短短一瞬间人生仿佛都失去了希望,眼泪好像下一秒便要漫溢出眼眶。警察叔叔见状竟显得有些局促“孩子,别紧张,就是简单登记一下,刚开始嘛大家都没习惯,不带头盔的人很多,我们只是警告提醒一下,只要下次记得戴就行了。”说着,还僵硬地挤出一个微笑。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这才急忙做好登记。接着又听见那严肃的声音在耳边絮叨“事不过三啊,到了第三次我们就要罚款公告了!还是挺讲人情的吧。”我笑着,点点头。正准备回家却又听见那熟悉而洪亮的声音“那辆黑车,过来!”吓得我直扭过头去。只见他拿着单子,遁入循环一般“叫什么……”我暗暗感叹道:还真是铁面无私啊!
是啊 ,法官的严肃和严厉的惩戒措施是法律应有的庄严与肃穆;而事不过三的警告确是实实在在为百姓着想的法律的温度。
正所谓“法者,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法律,唯有将尺度与温度相结合,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服务于民众,做到公平公正。
指导老师 石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