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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困难学生政府资助资格认定现场会在我校举行

添加时间:2012-11-08

 

1031下午,泰兴市2012-2013学年困难学生政府资助资格认定现场会在我校举行。根据《泰兴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我市坚持“三个”到位规范运作,惠民助学成效明显,财政学生资助工作获得了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普遍好评。

泰兴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陆勇同志代表教育局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作了现场推介,并与徐平、李军等同志一起对黄桥中学、泰兴市第一高中等十所高中困难学生政府资助资格进行了现场认定。

我校历来重视困难学生政府资助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帮助困难学生接受公平的教育,促进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一、深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直接影响着应助尽助的效果,针对少数父母身故的学生耻于言表、羞于申请的实情,我校积极探索更为公平、更为公正、更为有效的政策宣传环境,在学年初集中进行了一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了每一位困难家庭拥有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情权和享受政府资助的申报权。

二、规范资助资格认定工作。班级民主评议质量是公平、公正认定资助对象的关键,我校明确了“三个要求”。一是要求各班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为组长,副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为组员,学生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二是要求各班班主任认真组织民主评议。三是要求班主任对应助尽助对象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对民主评议的程序性、公正性负责。规范到位的班级民主评议,保证了资助资格认定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资助资金统一发放到位。近年来,我校所有受助学生政府资助资金均实现了统一发放。新接受资助的学生家长均已签订《法定监护人承诺书》,承诺将资助资金用于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届时,所有受助学生资助资金将直发到法定监护人资助卡中,杜绝了个别学生凭身份证激活银行卡,随意支配资助资金现象,确保了政府资助工作无一投诉或信访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