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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沟通平台 构建和谐关系

添加时间:2010-06-11
        建立“校长接待日”制度是学校直接听取公众反映,通过分析整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及时调整学校的决策和行为,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计划,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有效方法;是开辟校长和学生家长沟通渠道,搭建沟通平台,实现校务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的有效载体;是更好地整合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力量,构建全社会都关心和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市三高根据市局的要求,从2009年3月起就建立了“校长接待日”制度。为使“校长接待日”制度真正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市三高专门召开校长办公会,对实施“校长接待日”制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1.从本学期起,“校长接待日”制度将常态化实施,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为学校 “校长接待日”(节、假日除外)。学校安排一名校级领导负责接待工作,并由工作人员负责纪录。目前,学校已通过网站、站牌、宣传橱窗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接待时间和接待地点。
2.“校长接待日”接待对象为:学校教师、职工家属、学生、学生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校长接待日”当天,学校都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布值班校长姓名,并要求值班校长实行挂牌服务,同时设立专门的接待室,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校长接待日”期间,群众、家长来访必须热情接待。对家长、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接待人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答复;安排学校职能处室处理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批转或责成有关处室答复处理;学校解决不了的,要解释清楚并上报有关部门。学校要为来访家长、群众保密,不得散布家长、群众来访和反映问题时要求保密的内容。
4、在“校长接待日”内,每次接待家长、群众来访的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校长接待日记录》,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年终归档。
实行“校长接待日”制度,密切了学校和社会、家长之间的关系,增强了社会、家庭对学校办学的监督作用,消除了个别家长对学校及教师工作的误会,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为学校的持续、和谐发展创造了优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