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体育中学2008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添加时间:2010-06-10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提高我市的竞技运动水平,提高泰兴竞技体育成绩,为我市培养更多的优秀体育人才,依据市教育局、体育局《关于开展学校体育业余训练工作考核评估条例》,现面向全市2008届小学毕业生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
二、招生人数:15人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泰兴市户籍的2008届小学毕业生。
3、具有一定的体育天赋和特长,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
四、招生程序:
1、凡符合本校招生条件的体育特长生携带户口簿、获奖证书、学校推荐表,于6月20日前到体育中学(市三高内)体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2、7月1日—7月3日在体育中学(市三高内)集中试训和文化考核。
3、经试训和文化考核,由市教育局、体育局及学校招生领导组成的小组确定录取人选。
4、所有录取手续报市教育局审批。
五、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1、本校将根据项目设置的特点,结合文化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泰兴市教育局、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原输送学校在当年泰兴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给予适当的加分。(每人次加9分)
4、新生进校后,除享受正常的训练补贴外,对品学兼优、运动成绩突出的学生将给予奖励。
泰兴市体育中学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