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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公布第三届泰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和招聘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12-01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的意见》(泰教师〔20177号)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对第三届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申报对象进行了遴选,经过专家考评、专题答辩、行政审核等程序,确认尹继东等39名同志为第三届泰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第三届泰州市名师工作室成员招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泰州市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工作室成员要求

(一)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

1.全市中小学(含幼教、职教和特殊教育)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放宽到45周岁,泰州市三级骨干教师优先申报。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互动沟通能力。

3.专业思想稳定,专业基础厚实,具有强烈的研究意识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勤学习、善钻研,有良好的发展潜质与培养前途。

4.对领衔人的研究课题感兴趣,与领衔人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二)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教师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并填写《第三届泰州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2),每名申报者限报一个名师工作室,申报对象于1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相应工作室领衔人邮箱(详见附件1),申报表、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稿经审核后1212日由学校集中报送至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

    2.市(区)审核把关

各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汇总上报申报材料。

3.领衔人自主招聘

    领衔人通过审核材料、网上洽谈、面试等方式自主招聘工作室成员。每个工作室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其中领衔人在同一学校内招聘的教师数不超过2人,乡村教师不得少于2

    4.审定公布

    各名师工作室拟招聘成员名单经泰州市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发文公布。

    三、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第三届泰州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工作,精心组织,选准苗子。各工作室领衔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自愿、公平、公正、公开、规范、优质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室成员招聘工作。


 

      

泰兴市教育局

201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