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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05-11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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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进一步加强全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及名额分配

推荐评选对象。推荐评选对象为全市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的在职在岗教师。推荐对象原则上是相应的泰兴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一般实行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第三批未晋升上一梯次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其专业荣誉称号自然免去。

推荐评选名额分配。泰州市教育局下达我市的推荐名额为教坛新秀111名、教学能手71名、学科带头人43名。各学校推荐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推荐人选数不能突破分配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依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泰微课”资源建设激励办法的通知》(泰教电〔2014〕18号)文件精神, 结合全市教师“泰微课”资源建设实际,申报市教坛新秀,须更新上线2节以上A级“泰微课”资源;申报市教学能手须更新上线3节以上A级“泰微课”资源;申报市学科带头人须更新上线5节以上A级“泰微课”资源。A级“泰微课”完成截止时间20161231

批市级骨干教师其他推荐评选条件仍按照《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附件2)执行。

三、推荐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推荐。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分配总名额、申请教师实际和学科结构,合理分配本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名额,评选产生学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经公示后向市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材料。其中,学校推荐的教坛新秀人数一般应占分配名额的一半。

3.市局初审。市局依据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分配名额,对各校推荐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人选材料进行初选,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泰州市教育局评选。

4.泰州市教育局评选确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1份,按申报类别、学段、学科汇总(见附件3)。

(二)每位推荐人选的材料: 

1.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2份(见附件4)。

2.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简表1份(见附件5)。

3.推荐人选佐证材料。学历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书、骨干教师等次证书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课题研究、继续教育、公开课、示范课、讲座、参与命题的证明、培师等方面的复印件;近3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论著,论文发表、论著出版、获奖时间等均以20161231为截止时间,如著述较多,请编印目录并附刊物、著作的封面、标题、姓名等复印件。

上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须学校确认属实并加盖公章。每位推荐人选的佐证材料按序编印目录,装订成册。所有评审材料518-19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带原件验核。

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

3.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名册

4.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表

5.泰州市第六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6.泰州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袋封面

 

 

泰兴市教育局

201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