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填报《“延陵清风”微信平台添加关注情况登记表》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01-12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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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填报《“延陵清风”微信平台
添加关注情况登记表》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启用“延陵清风”微信平台的通知》(泰纪办发〔2014〕24号),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登陆微信并添加关注“延陵清风” (操作要点详见泰兴教育网2014年10月31日监察室通知),力争做到全覆盖。市教育纪工委、监察室将对各学校“延陵清风”微信关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市纪委将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学校于1月16日前填写好《“延陵清风”微信平台添加关注情况登记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市局监察室邮箱(txjysdsf@126.com)。
附件:“延陵清风”微信平台添加关注情况登记表
泰兴市教育局
附件:
“延陵清风”微信平台添加关注情况登记表
学校:
已添加关注人员 | 序号 | 姓名 | 手机长号 | 微信号 | 微信昵称 |
未添加关注人员 | 序号 | 姓名 | 未添加关注的原因 | ||
填表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