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第二批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1-20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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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推荐第二批泰州市中小学
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批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14〕18号)精神,现就我市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对象:在职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等教育机构的泰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名教师和名校长,年龄在45岁左右。特别优秀的泰州市教学能手,且年龄在40岁以下,每市(区)可推荐1-2名候选人。
2.推荐名额:泰州市分配给我市推荐名额为10名。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1人上报,规模较大学校可推荐2人。
3.推荐条件和程序:按泰州市文件精神执行。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第二批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教师〔2014〕18号)从泰州教育网行政公文栏下载。
4.材料报送:按泰州市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推荐人选材料
泰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