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更好的自己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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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近日,市纪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启用“延陵清风”微信平台的通知》(泰纪办发〔2014〕24号),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关注“延陵清风”,力争做到全覆盖。
附件:关于启用“延陵清风”微信平台的通知
泰兴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