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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04-24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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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征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的函》(教基二司函〔201481号)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征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典型案例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

征集内容为学校层面(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典型案例。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学生如何做好成长记录。包括学生自我陈述,收集、整理、遴选活动记录和实事材料等。

2.教师如何指导学生。包括结合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个性的事例;组织进行学生间、家长与学生间相互交流的情况;对重要活动记录和实事材料进行审核的方法与措施;撰写的学生评语和推荐信等。

3.学校如何全面实施。包括建立的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开发的综合素质评价网络平台;建立的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以及诚信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机制,指导学生成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总结、分析与效果等。

二、撰写要求

1.主题明确。每则案例要有重点的介绍学生成长记录情况,或教师指导情况,或学校实施工作情况,不需要面面俱到。

2.结构完整。每则案例包括事件、反思和原始材料三个部分。其中,事件部分以叙事或举例方法介绍综合素质评价活动的背景、主要环节与结果,特别是活动过程中的具体做法与措施。反思部分要求结合事件本身,对综合素质评价活动的经验、成效、问题与不足等进行深入思考分析,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原始材料可包括学生成长记录与自我描述、教师评语、学校制度文本等。

3.表达真实。如实介绍已有经验做法,不回避问题。人名可用代码,细节要真实。文字表达清楚、明确,篇幅根据需要确定。

三、上报要求

各校推荐的案例需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于 429日前以电子邮件报基教科,邮箱地址:jstxjjk@163m。市局将组织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作品向省市报送。

 

 

泰兴市教育局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