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04-26
泰兴市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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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
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今年,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增选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泰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市教育系统第四期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名额为3名。
各学校对照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学校推荐人选材料5月3日上午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市教育局将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对学校推荐的申报人选进行初评,研究确定3名同志作为教育系统推荐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
有关增选对象、选拔条件、报送材料要求请登录江苏人才网查阅下载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2〕38号)和《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报送材料要求与一、二层次相同。
泰兴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