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章程
添加时间:2010-10-10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目的在于将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创新意识和健全人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家长委员会的组成:
1、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2、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年级推举,每年级若干名。
3、家长委员会委员必须年富力强,热心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活动能力。
三、家长委员会例会:
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结合形势特点、学校工作和学生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家长委员会配合学校政教处每学年召开一次家长会,交流教育经验。
3、若有需要,家长委员会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四、家长委员会应加强与其他家长联系,征求他们对学校教育的意见,请他们总结教育子女的经验,撰写教育子女的文章,在家长会上交流。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可对关心学校工作,重视子女教育的先进家长进行表彰,并注意积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