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总结(1)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与《江苏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学分认定工作方案(试行)》与《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校既落实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又突出了学校特色,学分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一年来的实践和探索,让我们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也留下了一些困惑。现就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认识
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与学分认定工作,是深化素质教育,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重要措施,对高中教育教学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对课程改革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选拔合格人才。具体理解如下:对于学校而言,它是一种倡导,在倡导中要求学生要全面发展,但更多的是一种约束,用综合素质评价的不合格强行禁止学生不可为的行为;它是一把悬在学生头上的剑,虽不锐利,但它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升学、就业和从军有了关联,因而变得强硬起来;对于学生而言,它是一种全面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展示,学生大多在这种认识和展示中受到一次教育;对于教师而言,它是全面认识学生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尤其是对任教多班的教师更是如此。
(一)新课改呼唤新的评价方式
评价是人们行为背后的“那只看不见的手”,评价的导向功能具有教育和教学上的指导意向作用,可称教学向导,有什么样的评价,就有什么样的内容,就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例如把升学率作为评价基准,那么就会使教学导向到“题海战术”,而它所导致的结果是学生的“高分低能”。可见,作为指挥棒的高考对高中教育教学的巨大影响无可回避,进行课改、实施素质教育,其前提和重点是变革教育评价管理制度。在当前的课改中,许多非知识性因素如情感态度价值观,社会适应能力等仍处于评价的盲区,建立有效的评价制度,确立素质教育具有科学、公正、全面的教育价值,是当前课改的呼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决定》,都提出要改革考试制度和学生学业的评价制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也明确提出要“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择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更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进一步发展。而这种评价管理制度中,学分管理与综合素质评价不愧是一种很好的形式。
(二)新的评价方式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举措
学分制是实施素质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保障,一定要从素质教育的要求与培养目标的总体性着眼,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纳入到管理与评价体系中,使之既能涵盖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及个性特长,也能涵盖多元化的课程结构的教育教学目标。
学分制具有全面、多层次、个性化的特点,能使学生在符合本人爱好和特长的领域内发展,不仅促进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减轻了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过去,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作出的评价往往比较抽象,而学分制能将学生方方面面的素质都落实到具体的学分中,变抽象评价为具体评价。凭借学分,学生能清楚了解自己的实际,优点与不足一目了然,学习也就更有目标与方向了;同时,学分制并非孤立的只重学科的学习,而在德育、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等领域方面,更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如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区服务,使学生认识到除了读书外,还应担负起社会责任,认识到人生的价值,做人要有爱心;知道了“要读好书,须先做好人”的道理。由此可见实行学分制将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调动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培养、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彻底改变了以往应试教育考试分数决定一切的弊端,使学生的学习生活因此有了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而学分制多层次的特点,让学生便于从自身实际和发展出发,为自我发展创造了空间和条件,针对学生中实际存在的差异,学校也就能够分层次地进行因材施教,让学生联系自己的特点学会选择,提高判断和选择能力。在学分制的实践中也将涌现出许多学生不满足学校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周期,而主动超前学习、校内外结合、利用校外资源主动获得知识的良好现象,而这些又可以学分制的评价制度加以保障和激励,从而进一步促进学生潜能的开发和个性特长的健康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这样,不仅实现了以学生为本,发挥学生主体性、促进学生自我的发展,而且还能激励学生对自己的兴趣特长主动去认识与挖掘,同时能依靠自己的潜质优势,选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并努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
(三)新的评价方式有利于高校选拔合格人才
在高等教育还是非义务教育,以及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不均衡的情况下,根据新的人才观、质量观对高中毕业生进行选拔是必要的。在以往的选拔中,学业考试成绩成为唯一的标准,而对学生的探究、实践、创新能力,合作精神、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质的考察却是不足的。这不仅不利于选拔全面发展的人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对学生来讲是不公正的。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建立就较好解决了这一问题。
(四)新的评价方式有利于提高日常教学质量和教师自身水平
“因材施教”是实施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紧密联系、相得益彰。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恰恰应优化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和自信心。因此,通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有助于教育工作者更为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根据学生的特点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进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
旧的评价体系中,探究、实践、创新的能力没有被给予足够的关注,教师在这些方面也有所欠缺。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教师来讲也是一个激励和鞭策。举例说来,教师首先应具备探究的精神和探究能力,才能有信心、有能力对学生进行评价。
(五)新的评价方式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学质量监控
我们认为,新的评价方式不仅只用于高考招生,评价的结果直接体现了学生多方面发展的状况,这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和监控教学质量是非常有价值的。教育行政部门能够从评估的过程和结果中获取大量的信息,诊断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中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相辅相成,突出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首要地位,改变了以往德育工作的空洞说教、生硬压制的模式,学生乐于接受;解决了德育与智育分离、重智育轻德育、用文化成绩取代道德评价等等偏差。五育融合,能力与特长兼顾、素质教育的目标得到根本性落实。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钻研、精心组织。
新课程实施以来,我校异常重视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校长亲自挂帅,中层干部全员参与。各级组也成立了以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为核心的“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和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有专门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教务处组织各年级主任、教研组长对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认真钻研、反复研讨、吃透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拿出学校的实施方案。各级组也根据学校意见制定了本组的具体实施细则。学校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对所有评价人员进行了认真培训,明确责任分工,让所有参与人员都能领会精神,明确操作程序,规范操作。针对我校实际,对此工作实行“四统三明确”即:统一规划、统筹协调、统一行动、统一标准;实现了任务、目标、责任三明确(明确了各个时间段、各个评价岗位的实施任务,明确了各个时间段要达到的目标,明确了各个评价岗位的职责)。评价组成员严格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操作要领,认真负责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操作。所有的这些都保证了这两项工作开展的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