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评价制度改革工作总结(2)
三、综合素质评价操作程序
1.召开教师动员大会,让每一位任课教师领会精神,熟悉业务。
2.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带领学生认真学习《评价方案》,让每一位学生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评价目的意义,明确各评价要素的具体要求。
3.组织学生自评。评价前每个学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班级展示自己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体系》所列“关键评价点”,填写《学生自评表》,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各个领域中的自评等级(自评等第与现实表现严重不符的不予认可)。所搜集整理的关键表现材料要求提供完整的原始记录或提供证明人,以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自评报告应如实总结评价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字迹要工整,要让学生明白自己提交关键性材料和自我鉴定过程本身就是学校对自己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4.组织班级学生互评,完成《学生互评表》和《综合素质互评汇总表》。我校为增强可操作性每班选5名品学兼优学生对全班同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六个方面打分,并由班主任负责算出5人平均分即为该生的互评得分。
5.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包括体育、音乐、综合实践活动等熟悉该班情况的任课教师代表不少于5人,组成教师评价小组。教师评价小组成员需积极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学生的情况。并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学生平时表现及学生自我展示材料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得出教师评价得分。
6.学校评价。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应综合学生自评(占30%)、同伴互评(占30%)与教师评价意见(占40%),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班级内公示,接受全班同学监督。
7.量化积分标准:各项满分均为10分。学校评价得分6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以下者为不合格;A等第大于等于9分(未达到9分但符合省文件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B等第大于等于7.5分;C等第大于等于6分;D等第小于6分。
8.收集反馈意见,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评。再次公布复评结果。对有重大分歧的评议意见提交学校考评组集体审议裁定。
四、值得总结的几点经验
(一)只有一把手校长高度重视,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校长从一开始就相当重视,开了多次调度会,明确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要求,并且亲自参与认定过程,对出现的一些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研究出具体的解决办法。所有的这些都保证了我校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必须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习省市文件精神,让全体师生把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从思想上重视起来,不允许出现应付的现象。
(三)要勇于创新,敢为人先,努力探索出适合学校实际的新路子。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可以直接使用的模式。这就需要有创新的勇气和探索的热情。
(四)要勇于实践,在操作中不断完善。我校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实施的过程就是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其间经过数次大的修改后才定下现在的模式。以后还会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再作改动。
(五)只有制定具体的实施保障制度,才能保证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真实有效性。我校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实施以下保障制度:
1.诚信承诺制度
校长、分管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科任教师、班委会成员及学生本人层层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一级对一级负责。
2.评价项目抽测制度
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获得学分及综合素质评价获A等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学生其相应等第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责任追究制度
在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对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学籍。对涉嫌弄虚作假的教师,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且年终不得评优评先。
4.建立公示制度。
在开展评价工作期间,我校将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使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调查处理。
5.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专门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6.建立信用记录制度。为了防止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对所有参与评价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教师的年终评估。经抽查发现在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评价人员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外,三年内不得晋级、评先,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并追究相应责任。
7.建立监督制度。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五、通过评价工作强化对学生管理,成效显著
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为学校德育工作提供了新的操作平台和管理模式。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含了完善、系统的德育目标;过程性评价模式,保证了学生不断成长、不断进步的成, 长历程;评价结果与毕业升学挂钩,保证了评价的权威性与影响力。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两项工作的认真开展,使其真正深入人心。学生的精神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学生非常在意自己的行为表现,在意各种素质的提高,组织纪律、校风校貌大有改观,不良现象明显减少,学生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大大提高,学习方式得以转变,师生关系得以改善,学生非常在意平时在老师与同学心目中的印象。学生在道德水平、公民素养得到提高的同时,创新能力、合作精神、学习能力、身体素质、审美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所有的这些都表明: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已经成为管理学生的有效手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仍感较困惑的几个问题
1.各校生源差异很大,各科试卷难度不一样。造成某些学校或某个学科整体成绩很低,及格的占少数,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学分。我校的做法是各科分别划定及格线,控制不及格学生占总人数的10%左右。但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2.综合实践方面:研究性学习质量不高,学生做不到位;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较单调。
3.由于受高考指挥棒的影响,有些科任教师怕影响教学质量,对这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不太注意过程性材料的积累,操作随意性强,不合理的现象仍然存在。
4.学生在收集资料的证据不足:学生的各种获奖,有一部分没有证书,有的遗失了;学生参加的各项活动,特别是集体项目没有个人证书的……。这些情况如果不给认定会打击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热情,如果认定了又会违背省、市文件精神,可能还会出现学生趁机弄虚作假的现象。
5.班级之间对评价标准把握有差异、学生自评分数过高、班级评价与小组评价结果相差较大的问题。我校解决的办法:(1)加强学习,统一思想,统一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来考评每位学生,做到证据充分,让学生心服口服,评B等的一定要比A等的差一些,还要在某方面加强努力。(2)对自评分数较高的同学,教师要找出有力的证据来说服学生要客观公正的评价自己,将过高的分数降下来。
6.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存在较多的主观成份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其客观性不易把握。我校的做法是:将评价的关键点落实到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就学生在课堂及课外活动中的态度、过程与表现、活动收效与反思等,认真记录和通报,并及时收集和完善档案资料,为学期末的评价作好准备,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性。
总之,学分认定与综合素质评价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新生事物,我校只是在这方面作了一下尝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我校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操作细则,努力将这两项工作更加精细化,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2011.12